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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 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第一志愿考生)
发布时间: 2020-05-09      浏览次数: 7963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基本分数为:

凡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按时参加复试。无故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二、报名材料上传、系统测试及复试时段查看 

1、报名材料上传 

510日至511日,每天08:30‐12:00;13:0017:00期间,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进入“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材料上传与测试”,在“提交面试材料”-“提交报名材料”中提交本人初试准考证照片、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照片、已获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照片及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

“考生操作指导”见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操作指导》。

2、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测试 

考生需根据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发布的《2020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对考生设备及场所的要求》、《关于研究生远程复试硬件设备的补充通知》提前准备好参加复试的设备及场所。

510日至511日,每天08:30‐12:00;13:0017:00期间,考生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入“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材料上传与测试,完成提交报名材料后,学校工作人员将邀请考生进入“测试考场”,并对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环境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考生方可退出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考生在正式复试时应采用通过测试的复试设备及场所,如考生因特殊情况需更换复试设备及场所,需在正式复试日期一天前联系学院重新进行测试。)

3、查看复试具体时段

考生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在考场列表中,除需进入提交材料及进行测试的“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材料上传与测试”外,还有两个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或“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相关名称的考场,进入上述两个考场,考生可查看本人所在考场的正式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进入顺序。


三、考生联络群及备用复试系统

考生需使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注册“钉钉”账号,并下载“钉钉”APP(“钉钉”官网:https://www.dingtalk.com/),将昵称改为真实姓名,扫码进入对应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群。

依托“钉钉”平台创建的考生复试群仅做学校向考生集中发布通知使用,不开通考生发言功能。

学校将“钉钉”平台作为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特殊情况下采用。

四、复试时间及流程

1、复试时间

  2、复试流程

 

(1)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分组安排,在本人所在组复试开始前30分钟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入相应考场,完成“承诺书”的阅读、签署及双机位音像设备的调试。

提示:参加上午时段复试的考生,需在08:00进入考场;参加下午时段复试的考生,需在12:30进入考场。

2)每组复试开始前,考生的面试序号以考场为单位随机生成,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序号邀请考生进行复试。

3)考生复试开始前,面试教师将对考生身份及考生所在复试环境进行核查。

4)考生复试开始后,考生应根据面试教师的要求回答问题。

(5)当前考场的复试结束后,学校工作人员结束当前复试,考生按要求进入其他考场。考生当日复试全部结束后,即可退出系统。

五、考场纪律及突发问题处理

1参加复试时,考生应着正装,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2、复试期间,不得查阅任何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员提示。

3、复试期间,任何人员(学校授权的除外)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复试中,考生如出现网络中断等情况,在重新进入考场进行复试时,将重新抽取试题进行回答。

5、复试中如出现突发问题,考生请及时与学校进行联系。

联系电话:

0411-84725272  吴老师

0411-84723525  于老师

六、其他

1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认真复核报考时填写的学历信息是否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信息一致。如发现不一致,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向学校研招办提出更改申请;否则,因此造成的考生无法录取备案,由考生本人负责。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且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需将相应加分证明纸质材料于5月9前寄出,邮寄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405室,收件人:于老师,联系电话:13889672836。